年初伊始,各项新的工作陆续展开,前一年的总结也不可或缺。复盘全州县2022年的诈骗形势,我们总结出了如下情况供大家参考,帮助大家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一、全县当前反诈形势
2022年全县共立电诈案件257起同比去年下降31.1%;共打击处理涉诈嫌疑人1461人同比上升479%,其中刑拘30人、取保676人、行政处罚人286、训诫人469人。2022年立偷越国边境案件35起,处理61人,相关嫌疑人均得到了法律的相关制裁。
通过持续开展打击治理工作,重拳出击,实现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两升两降”工作目标。但诈骗分子无孔不入,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仍有不少人被骗。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2022年至少有257人被骗,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022年发案排名前五的案件类别为:
1、网络刷单返利类诈骗88起,占比34.2%。2、网络贷款类诈骗40起,占比15.6%。3、冒充京东客服类诈骗37起,占比14.4%。4、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25起,占比9.7%5、冒充快递客服退款诈骗13起,占比5.1%。6、其他类诈骗54起,占比21%。
二、2022年颁布的反诈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2023年1月份反诈形势
2023年1月1日至1月10日,共发案11起,平均每天1起多。可见形势不容乐观,其诈骗类别为:
1、冒充快递客服退款类诈骗3起。诈骗手法:骗子冒充快递公司员工打电话称,受害人的快递丢失要赔钱给其,之后在骗子的诱导下,加微信,下载软件,或者在支付宝上操作等,布下陷阱实施诈骗。不要相信类似的信息或电话,更不要下载软件,包裹退款都是原路自动返还的。
2、冒充京东客服类诈骗2起。诈骗手法:骗子打电话问受害人京东白条是否在使用,如果不使用要及时关闭或者让其关闭京东金融的贷款渠道,否则会影响征信,在骗子的诱导中被骗。不要相信类似的信息或者电话,关闭京东白条的说法都是骗人的。
3、刷单返利类诈骗1起。诈骗手法:先期刷小单,返还本金及佣金,待受害人刷大单后以各种理由说操作慢了,需要再刷几单才能返回本金及佣金,让受害人越陷越深被骗。刷单本来就是违法行为,千万莫参与。
4、虚假贷款类诈骗1起。诈骗手法:骗子冒充贷款机构让受害人刷流水增加贷款额度才能贷款,受害人刷大额流水时本金不予返还被骗,正规的贷款不用刷流水,刷流水贷款的都是诈骗。
5、其他类诈骗3起(冒充公检法类诈骗1起、投资理财类诈骗1起、冒充明星领取粉丝福利类诈骗1起)。
四、警方提醒:
反诈的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在加大,但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这需要我们多学习,多关注全州平安警讯,或者下载国家反诈APP查看相关反诈宣传案例和反诈相关事项,提高防骗意识。以下事项对广大群众进行提醒:
1、不能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不能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等具有支付、转账功能的账号给他人使用,不要把与自己身份相关的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不参与洗钱相关操作,不偷越国边境。
2、不要贪小便宜。不要相信陌生人给予的好处,不要随便下载来历不明的APP,不参与刷单返利操作。
3、注意提醒易受骗人群。网上贷款人群(贷款类诈骗)、在家带孩子的“宝妈”(刷单返利类诈骗)、想做兼职赚钱的人群(投资、刷单类诈骗)、经常网上购物的人群(冒充快递客服退款类诈骗)。
4、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能有效预防诈骗。